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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山东省专利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17 点击数:

各单位:

2015年度山东省专利奖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山东省专利奖2015年度已由厅局奖升格为省政府奖,为做好首届省政府专利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奖条件

(一)申报山东省专利奖,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本年度申报项目应是2014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已获授权的专利;

2.申报单位或者个人须是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或者常住的专利权人;

3.申报专利为已获授权的有效国内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4.申报专利已经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5.报奖专利技术及其产品须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

6.涉及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特殊产品(如动物实验、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须在报奖前,已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取得许可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山东省专利奖:

1.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的;

2.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程序未终结的;

3.已经获得过中国专利奖、山东省专利奖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申报的情形。

二、报奖材料

(一)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山东省专利奖申报书和附件(证明材料)。申报书主要包括:报奖专利基本信息、专利质量、技术先进性评价材料、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评价材料、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等内容(样式附后)。

(二) 申报专利奖,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专利权属证明,包括专利证书和专利登记簿副本;

2.申报单位的法人证明或者申报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专利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

4.有助于评价专利的其他证明材料。

其中,经济效益证明要加盖出具单位的财务专用章,社会效益说明要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报奖专利为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需提交省以上专利信息服务机构出具的评价(查新检索)报告;可酌情提交其他有助于评价专利的证明材料如专利分析报告等,附件总数要求不超过100页。

三、报奖时间安排

2015年山东专利奖申报、推荐工作均在网上通过“山东省专利奖励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评奖系统)完成(尚未开通)。

(一)申报单位/人从省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dipo.gov.cn/)登陆山东省专利奖励系统界面,凭推荐单位提供的账号及口令登录(由院士推荐的,请与省专利奖评审办公室联系获取登陆账号及口令),按系统提示,填报申报书并上传相关资料扫描件。网络申报截至日期为7月20日,逾期评奖系统“申报单位/人”身份功能关闭。

(二)欲申报奖励的发明人, 请于7月1日前电话告知技术转移中心,7月5日前将一份完整的纸质材料原件交技术转移中心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取得登录账户和口令,请各单位及学院学术委员会填写推荐理由和推荐意见,填写《山东省专利奖推荐表》,于7月5日前电子版发送至xsyjbzl@sdu.edu.cn.

(三)请于7月22日将一份申报材料原件及两份复印件交至技术转移中心,申报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

本次专利奖是作为省政府奖的首次评审,其评审管理系统为首次网上运行,各有关单位、个人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山东省专利奖励办法》和《山东省专利奖励实施细则》,准确把握条件,认真填写材料,按时组织申报。

联系人:刘樱红 电话:69587 13953101319

地址: 明德楼C座411室

邮箱: xsyjbzl@sdu.edu.cn

附件: 1.山东省专利奖申报书(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

2.山东省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专利)

3.《山东省专利奖推荐表》

4.《山东省专利奖励办法》

5.《山东省专利奖励实施细则》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5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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