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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学生年度人物”荣誉奖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4-12-05 点击数:

为充分发挥榜样的力量,发挥优秀大学生的导向作用,教育引导学生敢于有梦、勇于追梦、勤于圆梦,为实现中国梦增添强大青春正能量。经学院研究决定,我院于每年举办“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对在一年内党团创优、专业学习、学术研究、科技竞赛、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自强励志、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表现出色、取得突出成绩并引起较大反响的学生集体或个人,授予年度人物荣誉称号,颁发奖杯和证书以示纪念,并备案载入学院学生光荣榜。

学生年度人物为学院设立给予学生的最高荣誉,每年奖项原则上不超过15项,评选对象为当年度全日制本科生、硕博研究生,每年度末予以公开表彰和颁奖。后续由学院通过宣传媒体进行专题报道,扩大影响面和持续力度,号召广大青年学生向优秀典型学习。

本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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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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