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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暑假期间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05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2013年暑期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学生放假时间为7月8日至9月7日。为切实做好暑假期间的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文明的假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切实明确安全责任,增强敏锐性和紧迫感,严格落实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措施,严防学生安全事故发生。

二、严抓落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一)加强学生教育。各学院要增强政治意识和安全意识,放假前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对本院学生进行一次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遵守社会道德规范,明辨是非,自觉维护学校和当代大学生的良好形象;引导学生了解并学习基本安全常识,增强其防火、防盗、防意外伤害、防食物中毒、防车祸、防雷击等安全意识;结合暑期特点,特别提醒学生注意涉水安全,防止溺水事故发生,如有学生在外实习、打工,提醒学生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防止上当受骗。

(二)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工作。放假前,各学院要组织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彻底排查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立即上报。尤其是暑假处于雨季汛期,各学院要充分重视防汛工作,制定和落实切实可行、有效的防汛措施,相关负责人要保持汛期通讯畅通,切实做好防汛预警、应急和值班工作,发现汛情及时上报,对迟报、漏报、瞒报汛情并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做好留校学生的相关工作。各学院要加强对暑期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建立临时性的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组织。教育留校的学生保持宿舍正常秩序,按时作息,不在宿舍自炊,不违章使用电器,不酗酒滋事,不留宿外人;学生离开宿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的发生。

(四)对外出学生进行安全提示。提醒并督促学生做好必要的安全保障,对于参加国内外访学、游学、社会实践的学生,要购买保险,制定专门的安全保障措施;带队老师要切实负起维护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责任,防止各类意外事件发生。学院要与外出学生通过多种渠道保持联系,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安全提示。对于学生在外遇到的各项困难,要积极协调帮助解决。

(五)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学生在假期外出、旅游或回家要向学院请假,按期返回学校,严禁擅自离校。

(六)严格假期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各学院要建立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掌握学生动态,确保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置,并第一时间如实上报。

(七)暑假结束后,各学院要清查学生返校情况,于9月9日上午10:00前,将有关信息报送学生工作部。

三、明确责任,严格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学院要建立和完善暑期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信息报告不及时等引发的各种安全责任事故,出现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3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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