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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基委项目】2023年度国别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类)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7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国别区域研究,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国别与区域研究人才,更好为服务国家外交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加大通过“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选派国别与区域研究人才出国留学力度。

本次申报的是项目类计划。采用学院申报、国家留基委评审立项、学校自主选拔推荐人选、留学基金委审核派出的选派模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一)选派对象

1.主要支持研究“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专门人才。

2.按需选派bat365中文官方网站相关单位,特别是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带课题出国调研、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加强国别区域研究。

3.选派拟作为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后备人才培养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出国攻读博士学位(包括硕博连读),选派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相关专业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出国进行联合培养。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 6-24个月。

2.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3.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二、申报注意事项

1.各单位可结合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培养需求,依托与国外院校开展的人才培养合作渠道,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项目。

2.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留学人员可派往不同国别或留学单位。

3.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对执行未满三年项目,各单位须逐一进行年度总结并于每年底前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复核后确定下一年度是否继续资助。

年度总结应包括人员录取后派出情况(如未执行或执行中遇到较大问题,需说明主要情况及原因)、派出人员在外学习情况、取得的初步或阶段性成果、典型事例、项目执行中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年计划等。

如未按时提交项目执行工作年度总结,或连续两年未派出留学人员,将终止项目执行。

三、校内申报

1.请有意向申报的学院、科研机构于12月7日(周三)下午4:00前向国际事务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书word版(附件1)

2)与国外院校签署的校际合作协议(外文及中文翻译件)

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gjbjlk@sdu.edu.cn(邮件主题:***学院/所/中心2023年国别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报材料)。

咨询:0531-88364853

人事部(人才工作办公室)

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人文社科研究院

国际事务部

2022年11月16日

原通知:https://oa.sdu.edu.cn/sdu_cms.jsp?messageId=ec11c44c-3133-4820-b2cd-d483479744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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