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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短期境外专家、流动岗位特聘教师项目立项及经费下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14 点击数:

各学院及直属科研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2019年度短期境外专家、流动岗位特聘教师聘请计划的通知》(国际部3月18日发)要求,经申报、复核及专家审批,学校现同意立项资助Zoran Radojevic等境外专家来校开展短期交流、授课或科研工作,请各相关单位依照计划开始项目实施。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标准

1.短期境外专家项目

可资助聘请专家在校期间的住宿费及生活费,资助标准如下:

住宿费

实报实销,上限为500元/天

生活费

包干领取,税前800元/工作日,最多资助10个工作日

2.教学及科研流动岗项目

可资助聘请专家的国际旅费、城市间交通费、在校期间住宿费及生活费,资助标准如下:

国际旅费

实报实销,上限为15000元

城市间交通费(指专家从出入境口岸至bat365中文官方网站所在地的中国境内往返交通费)

实报实销,报销标准参照学校国内差旅费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住宿费

实报实销,上限为500元/天,资助不超过90天

生活费(包含专家来校工作期间的餐费、市内交通费、以及其他个人开支费用)

包干领取,税前5000元/周(不足一周的按1000元/工作日计算),资助不超过12周

学校鼓励各聘请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对项目进行经费配套。

二、报销程序

项目执行结束后,各项目负责人通过“引智项目申报及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系统”提交报销申请并上传项目效益总结材料(包括项目效益总结报告、专家护照信息页及入境章页、相关图片资料等),学院审核通过后可核销相关经费。系统报销管理使用说明及报销材料准备请参见附件。

三、经费立项与管理

学校根据各单位项目申报及立项情况核算立项经费,其中,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结合各单位国际交流活跃度以及上年度短期境外专家聘请情况确定资助计划,以5000元/计划的标准核算经费;流动岗项目根据各学院获批立项的项目情况,以30000元/项目的标准核算经费。

各单位可根据国际学术交流活动需求和学校下达的本年度短期境外专家聘请计划数,对符合条件的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直接执行并核销;对新增的流动岗项目可以继续进行申报,学校将择期组织第二批项目评审、立项。

各单位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需严格遵守《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外国文教专家经费管理办法(暂行)》、《bat365中文官方网站流动岗位特聘教师聘任管理办法》、《bat365中文官方网站短期境外专家聘请工作管理办法》和学校有关财务规定,各项费用报销做到有据可依,并做好财务审核把关。

国际事务部将于年中和年末对项目经费使用和成果提交情况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经费使用进行中期调整。对于经费使用不当或不合规、项目成果上交不及时的学院,学校将暂停其继续获得资助的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各独立科研机构的短期境外专家和流动岗项目仍由国际部负责核销。

2.有关资助项目如未能于本年度内执行完毕,资助计划将自动取消,不得转入次年使用。

联系人:赵娇娇65687

国际事务部

2019年5月13日

2019年度短期境外专家、流动岗位特聘教师项目立项经费信息表

编号

学院

短期境外专家项目计划数

流动岗位特聘教师项目立项数(名单见系统批复)

立项经费(万元)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5

0

7.5

2

电气工程学院

8

2

10

3

法学院

5

10

32.5

4

公共卫生学院

15

5

22.5

5

管理学院

5

9

29.5

6

国际创新转化学院

5

0

2.5

7

国际教育学院

8

4

16

8

护理学院

5

3

11.5

9

化学与化工学院

15

12

43.5

10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5

6

20.5

11

机械工程学院

8

0

4

12

基础医学院

5

0

2.5

1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8

1

7

14

经济学院

8

4

16

15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8

6

22

16

口腔医学院

5

0

2.5

17

历史文化学院

5

2

8.5

18

临床医学院

5

0

2.5

19

马克思主义学院

5

0

2.5

20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5

1

5.5

21

齐鲁交通学院

5

3

11.5

22

软件学院

5

5

17.5

23

生命科学学院

5

0

2.5

24

数学学院

15

9

34.5

25

体育学院

5

0

2.5

26

土建与水利学院

8

5

19

27

外国语学院

15

3

16.5

28

微电子学院

5

0

2.5

29

文学院

5

1

5.5

30

物理学院

8

5

19

31

新闻学院

15

4

19.5

32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5

6

20.5

33

药学院

8

3

13

34

医药卫生管理学院

8

8

28

35

艺术学院

5

0

2.5

36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15

7

28.5

37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8

6

22

小计

288

130

534

原通知链接:http://portal.sdu.edu.cn/home/-/announcement/wW7u/2671ebb7-932c-4c06-8133-518665457c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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