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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发布日期:2014-09-18 点击数: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生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情况,制定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复试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接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和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任接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接收推免生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复试时要充分尊重并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全力保障接收推免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接收条件

1.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在本科就读学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接收博士研究生的具体要求应符合《bat365中文官方网站接收优秀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办法》(见附件)的有关条件。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符合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当年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5.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及bat365中文官方网站的相关体检要求。

四、审查材料

1.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学校教务主管部门公章;

2.外语水平证明原件或外语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

3.获奖证书原件;

4.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

以上材料1-2项为必须提供,所有材料均无需邮寄,复试时现场审查即可。

五、复试安排

1.第一批复试时间地点:

9月25-27日,千佛山校区东配楼2层学院会议室。

25日下午报到,材料审查,缴纳复试费120元。

26日上午体检,上午10:00前空腹到所在校区医院体检,体检时须空腹并携带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26日下午至27日上午复试。

2.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采用面试形式进行,内容包括英语(口语、听力和专业英语)和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次序主要依据其综合成绩排名,外校学生参考其在所在学校的排名比例而定(排名应为大专业排名)。

3.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选择:

按照复试确定的录取次序,根据学院分配的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指标数,由学生本人依次选定学位类型。

4校外推免生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10月8日-18日。

2).体检:各学院(中心、所)须提前自行与所在校区医院联系并确定体检日期,同时通知学生在体检当日上午9:00前到所在校区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须空腹并携带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3).各校区医院联系电话:中心校区:64460(张老师),千佛山校区:95382(于老师),趵突泉校区:82060(秦老师)。软件园校区考生到千佛山校区校医院体检。

六、录取

1.录取工作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上进行。

2.拟录取的推免生将由报考学院(中心、所)通过系统向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通过系统接收通知,逾期不接收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3. 9月27日前复试的考生在9月28日完成录取,10月8-18日复试的考生应该在复试后及时录取。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14年9月18日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531-88392917,联系人: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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