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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7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07 点击数:


根据《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山大研字〔2013〕29号)的要求,请各研究所及研究生导师认真组织做好2017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实习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专业实习管理、优化办事流程、推动信息化改革进程,学校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新增设“专业实习”功能(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见附件),自2017级专硕研究生专业实习启用。专硕研究生在实习前须使用此功能填报实习计划,经导师审核通过后方可外出实习。各研究所及研究生导师须做好专业实习管理工作,学校将依据系统导出的实习计划表抽查实习情况。

采用系统管理后,专业实习流程图如下:

 

   按培养方案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一学年的集中岗位实习。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非脱产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实践环节一般结合本职工作在本领域或本单位进行。实习时间一般自第一学年末开始,至第三学年初结束。目前,学院已为全部88名2017级专硕(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定了实践课程和实习时长,开启了系统填报功能。请所有2017级专硕研究生抓紧填报实习计划并提交导师审核,按后续流程,开展专业实习工作。

专业实习的相关材料,包括《bat365中文官方网站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习协议书》(又称四方协议)、实习计划表、实习中期检查表、实习报告,均需按附件要求从系统中生成。四份材料中,除培养单位意见、签字和公章外,其余内容及意见、签字和公章处均不得为空。所有材料最晚须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由各班班长汇总后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学院将于第三学年第一学期完成成绩的录入。逾期未完成专业实习或未提交材料影响成绩录入者,将直接影响毕业申请的提交。请各研究所、导师、专硕研究生务必高度重视该项工作。    

 

         bat365中文官方网站研究生办公室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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