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申请招收研究生人员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安排,学院依据《bat365中文官方网站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附件1)及《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方案》(附件2),进行2021年硕士生招生培养人员的审核认定工作,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认定范围
bat365中文官方网站2021年度拟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人员。
注:以下两类人员免审:
(1)学校已审核认定为2021年度招收培养博士生人员,可同时招收培养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无需参加本次审核认定;
(2)未被审核认定为2021年度招收培养博士生的博导,若满足下列条件,仍属于免审范围:
①符合年龄要求,即申请招生年度的6月30日至其退休的年限不得少于培养一届硕士生的要求;
②现仍在指导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招收培养硕士生人员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1. 招生年度的6月30日至其退休的年限不得少于培养一届硕士生的要求。暂不退休人员、经批准延聘人员,其退休年龄按校人事部门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2.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学位且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及以上。
3.近年来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满足相关要求,具体见表1。
4. 初次申请招收硕士生人员应协助指导过硕士研究生,无教学、培养等方面的责任事故,能承担研究生教学科研任务。
表1 申请招收硕士生人员最低科研要求
导师类别 |
科研项目与可支配经费 |
科研成果(满足其一) |
备注 |
项目级别及数量 |
可支配经费 |
论文要求 |
专利或其他获奖 |
学术型 |
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成员(国家级前3位,省部级前2位)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
3万以上 |
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被SCI或EI收录的论文。 |
获得1项国家发明专利;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一等奖前5位,二等奖前2位,三等奖首位)。 |
近3年内 |
专业型 |
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成员(国家级前3位,省部级前2位)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企业或政府机关的委托项目 |
注:
(1)初次申请招收培养硕士生人员与已招收培养硕士生人员按同一标准审核;
(2)较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和较低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按同一标准审核。
三、审核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须于2020年11月20日(周五)上午11点前,通过“bat365中文官方网站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或“山大研究生管理系统”微信小程序完成2021年硕导招生资格申请。
微信小程序仅支持本单位内曾招生导师申请,首次申请招生人员或跨单位申请招生资格人员需使用网页版系统申请。以下为微信小程序二维码。用户名、密码和“bat365中文官方网站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一致。
具体申请流程请参照《招生资格申请使用说明书》(附件3)。
信息填写完毕后,请及时联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92917)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请下载打印简况表1份,本人签名后,于11月20日(周五)下午5点前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东配楼215)。
注意事项:
1. 近三年学术成果和科研项目的有效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今。
2.请在招生资格认定-招生资格申请-招生申请信息中,准确维护申请类型等数据。现任硕导不论申请何种类型,请均选“曾招收硕导”;以前申请过但从未获批的或从未申请过的人员,此处请选择“新申请硕导”。招生申请信息中的数字均可以手动修改,所有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修改保存。
3.申请人同时申请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或申请同一类型不同专业的,应在招生资格申请-添加招生专业处,分别提交两种类型或不同专业的招生申请(学术型硕导、专业型硕导),即需添加多次。
4.对于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无法添加的信息,如涉密项目,请将相关证明材料(须经脱密处理)的截图并附说明,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ailing@sdu.edu.cn或将纸质版随简况表一起交至215。
入职不足三年的老师,可以使用入职前的科研成果,如所属单位不是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则相关成果亦无法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维护,请相关老师自行提供相关科研成果证明并在相应成果上签字,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ailing@sdu.edu.cn或将纸质版随简况表一起交至215。
5.请登陆个人财务系统,将目前可支配经费数截图,发送电子版至bailing@sdu.edu.cn,请务必保证截图清晰。同时请在招生资格认定-招生资格申请-招生申请信息中,准确维护可支配经费数据,并点击修改保存。
(二)学院审核
学院对申请人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等方面进行把关,实行师德师风问题“一票否决制”。
学院专门成立材料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2021年度招收培养硕士生人员在系统中提交的各项内容进行确认、数据核对、数量核实等申请材料审核工作。 申请人在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3年申请资格。
(三)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得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成员2/3以上同意者为通过。
(四)学院公示
审核通过的导师名单将在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对审核有争议或有其它特殊情况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对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处理意见仍有异议的,可向学位办公室提交书面材料,申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决定为校内最终决定。
(五)学校备案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公示后无异议的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后,申请招收培养硕士生人员即获得下一年度硕士研究生招收资格。
四、特别说明
1.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登录问题:
用户名为教工号,若初次登录或未修改密码,初始密码为T+身份证号后七位;若登录显示密码错误,请致电92917,申请重置;若显示未注册,请提供个人的教工号与身份证号码,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从系统后台进行添加。
2.个人成果显示及添加问题:
如果成果候选列表中未列出导师的成果,可能导师是尚未在科研系统内提交,或学院科研秘书未审核。请提交并联系学院科研秘书王涛老师进行审核。如已经提交并审核通过,请咨询学校信息办,88363359。
3.亦可加入学校招生认定工作QQ群:629338959,进行咨询。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