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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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15年上半年研究生毕业申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02 点击数:

为了做好本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答辩工作,请本学期拟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将以下申请材料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由学院初审后上报学校进行申请者资格审核。

拟毕业研究生通过“bat365中文官方网站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个人申请,同时校对、补充个人相关信息,包括学籍信息、表现信息、培养计划、学位信息等。特别强调的是,博士研究生发表科研论文的相关情况必须逐项准确、详细的录入系统。

研究生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第一负责人,应依据专业培养方案及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对拟毕业研究生的学业完成情况(课程成绩、科研工作、论文发表等)及学位论文质量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者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审核。

一、所要提交的材料

硕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

博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和奖励情况表》以及与表格中相对应的在学期间第一作者正式发表的论文原件(不符合培养方案毕业要求的论文不需提交)、符合规定数量的SCI、EI收录检索报告(学校图书馆开具)。

请各位同学讲上述申请材料于3月9日(星期一)下午5:00前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将由学院毕业审核领导小组开展进行申请答辩资格审核工作。未能按时毕业博士研究生应同一时间提交《bat365中文官方网站研究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

(所填表格均在研究生院-学位办或培养办-常用表格中下载,并需导师签字同意)

二、研究生毕业审核要求

1. 研究生毕业审核以专业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为依据。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对拟毕业研究生的课程成绩和所获学分,实践环节、前沿讲座、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筛选等各个培养环节以及创新成果发表情况进行审核和把关,确保拟毕业研究生达到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

2. 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成果严格执行培养方案的规定,所发表的学术论文须与学位论文有关,且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bat365中文官方网站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论文以公开出版或清样为准,并面向全体研究生进行网上公示。

3. 欠费研究生和未进行学期注册研究生的答辩申请不予受理。

4. 对于转专业、提前毕业、未正常进行中期考核/筛选、休学、学位课程重考等情况的研究生,要着重审核其培养计划完成、专业转换后课程修习、论文工作的衔接、是否符合提前毕业的条件以及重修课程的考核等情况。

三、申请毕业研究生于3月13日下午5点前登陆管理系统,在“毕业和学位管理”中点击“提交毕业申请”。申请完成后,请通过“查看毕业及学位状态”确认是否申请成功,并查看后续审批状态。(说明:博士研究生需在3月9日提交小论文原件,研究生秘书先初审通过后,才能继续下一步的提交毕业申请操作。)

二、学校将对拟毕业博士研究生论文发表情况进行公示,请本次拟毕业博士研究生于3月9日前在“个人信息管理-学生表现信息-发表论文”功能中认真填写个人论文发表情况,所有相关信息均要全部如实填写,必须上传发表论文附件,务必保证论文信息准确性。管理系统中的所有用户均可登陆系统在“毕业和学位管理—查看申请学位论文发表情况”功能中查看拟毕业博士研究生论文发表情况。

之前通过系统申请毕业没有通过的研究生,需按照毕业申请流程重新申请。

三、已出国研究生申请答辩程序

完成培养方案并达到答辩要求的已出国研究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出国留学研究生答辩申请表》(研究生院网站“培养工作”—“表格下载”—“培养管理”处下载),经导师、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汇总报研究生院培养办。研究生院审批通过后开启网上管理系统答辩申请后研究生可网上填写相关毕业申请信息。

具体时间:

出国研究生请于3月5日上午12:00之前将书面申请、《出国留学研究生答辩申请表》(导师签字)提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学院审核后汇总《出国留学研究生申请答辩人员汇总表》连同个人书面申请、审批材料务必于9月15日下午上报研究生院。

按照学校通知要求,超过时间将不再办理相关审核手续。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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