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申请招收研究生人员审核认定及导师团队备案工作的通知》安排,学院依据《bat365中文官方网站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附件1)及《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方案》(附件2),进行2025年硕士生招生培养人员的审核认定及校外导师选聘工作。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硕士生招生培养人员审核认定
1.审核认定范围
bat365中文官方网站2024年度拟申请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人员。
注:学校已审核认定为2025年度招收培养博士生人员,可同时招收培养2025年度硕士研究生,无需参加本次审核认定,系统中无需任何操作。
2.申请招收培养硕士生人员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1) 招生年度的6月30日至其退休的年限不得少于培养一届硕士生的要求。暂不退休人员、经批准延聘人员,其退休年龄按校人事部门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2)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学位且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及以上。
(3)近年来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满足相关要求,具体见表1。
(4)初次申请招收硕士生人员应协助指导过硕士研究生,无教学、培养等方面的责任事故,能承担研究生教学科研任务。
表1 申请招收硕士生人员最低科研要求
导师类别 |
科研项目与可支配经费 |
科研成果(满足其一) |
备注 |
项目级别及数量 |
可支配经费 |
论文要求 |
专利或其他获奖 |
学术型 |
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成员(国家级前3位,省部级前2位)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
3万以上 |
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被SCI或EI收录的论文。 |
获得1项国家发明专利;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一等奖前5位,二等奖前2位,三等奖首位)。 |
近3年内 |
专业型 |
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成员(国家级前3位,省部级前2位)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企业或政府机关的委托项目 |
注:
(1)初次申请招收培养硕士生人员与已招收培养硕士生人员按同一标准审核;
(2)较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和较低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按同一标准审核。
3.审核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
申请人须于2024年12月17日-12月23日,登录网页版“bat365中文官方网站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sduyjs.sdu.edu.cn/)提交2025年硕导招生资格申请。申请路径为导师服务-导师遴选-初次申请(年度审核申请),从未获得硕导招生资格的老师请选择初次申请,其余导师请选择年度审核申请。
具体申请流程请参照导师遴选操作手册-专职导师(附件3)。
注意事项:
①申请信息处,申请人同时申请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应同时勾选“学术硕士生导师”和“专业硕士生导师”两种类别,并填报相应申请专业。申请同一类型2个专业的,也应逐一添加。
我院2025年有3个学术学位招生专业:
042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42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0823交通运输工程-082304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042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0702物理学-070200物理学。
我院2025年有2个专业学位招生专业:
042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0858能源动力-085800能源动力;
042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0855机械-085502车辆工程。
②基本信息处,请准确维护所有带*字段。
③教学科研信息处,请从同步库添加近三年学术成果和科研项目等数据。注意成果及项目的有效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不在此时间段内的成果及项目不要添加。
同时,请登陆个人财务系统,将目前可支配经费数进行截图,务必保证截图清晰。并在“可支配总经费及材料上传”处点击新增,准确维护可支配经费数据,并将可支配经费截图上传。
对于同步库无法添加的信息,如需提供,请将补充材料清单+相关证明材料(涉密成果须经脱密处理)+个人成果汇总说明,一并在此上传。
入职不足三年的老师,可以使用入职前的科研成果,如所属单位不是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则相关成果亦无法从同步库添加,请相应老师提供成果清单+相关证明材料(涉密成果须经脱密处理)+个人成果汇总说明,一并在此上传。
申请材料以系统为准,无需另行提供纸质材料。
(2)学院审核
学院对申请人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等方面进行把关,实行师德师风问题“一票否决制”。
学院专门成立材料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2025年度招收培养硕士生人员在系统中提交的各项内容进行确认、数据核对、数量核实等申请材料审核工作。 申请人在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3年申请资格。
(3)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得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成员2/3以上同意者为通过。
(4)学院公示
审核通过的导师名单将在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对审核有争议或有其它特殊情况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对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处理意见仍有异议的,可向学位办公室提交书面材料,申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决定为校内最终决定。
(5)学校备案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公示后无异议的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后,申请招收培养硕士生人员即获得下一年度硕士研究生招收资格。
二、校外导师选聘
1.合作导师申请条件
合作导师在本专业领域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业务水平,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本专业研究生培养的规律和特点,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声誉。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认定相当于副高级职称,申请博士生合作导师的原则上应具有正高职称。身心健康,能够履行合作导师职责。
2.申请流程
填写附件4《bat365中文官方网站研究生合作导师申请表》和附件5《bat365中文官方网站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合作导师汇总表》,同时需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以供审核。
申请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12月23日。
经学院审核、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 报学校审核备案。
核科学与能源动力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4年12月17日